服务流程及条款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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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流程及条款政策
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共用工作空间、服务式办公室、公司秘书、会计、审计、各类商业支援及行政服务)。客户凡经由任何渠道(包括但不限于网站、银行转帐、电子支付、支票或现金)缴付费用,即视为已阅读、理解并完全同意以下所有条款及细则。
一、服务交付政策
1. 服务确认
客户于网站提交服务申请并完成付款后,本公司将于 3 个工作日内联络客户确认所选服务内容、起始日期及所需资料。正式服务将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展开。
2. 服务交付方式
所有服务费用 (包括已预缴之续期服务费用) 一经确认付款即时生效,概不设退款,亦不可转让至其他服务期或其他服务项目。
如属特殊个案将按个别情况审核。若获批准退款,本公司将扣除交易总金额 10% 或港币 100 元之行政费用(以较高者为准)。
3. 变更与延期
如需更改申请或延期启动,请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本公司。若已开始文件处理,任何修改将收取港币 500 元行政费。延期启动之服务仍须遵守本公司之「退款及取消政策」,已缴费用恕不获退还。
二、退款及取消政策
1. 一般原则
所有服务费用 (包括已预缴之续期服务费用) 一经确认付款即时生效,概不设退款,亦不可转让至其他服务期或其他服务项目。
如属特殊个案将按个别情况审核。若获批准退款,本公司将扣除交易总金额 10% 或港币 100 元之行政费用(以较高者为准)。
2. 不可退款情况
以下情况恕不接受退款申请:
– 客户因个人或业务策略改变、预算调整等原因取消服务;
– 客户未能及时提供资料或不合作,导致服务延误或无法交付;
– 服务已启动、部分或全部提供(如已安排地址服务、办公室使用或已开始处理相关文件);
– 不论服务是否已经启动,所有已预缴之续期服务费用;
– 享用早鸟优惠、续期折扣、特定推广或定制方案之费用,一经确认恕不退款。
3. 退款程序
如符合退款条件者须提交《退款申请书》并提供相关证明。退款将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并于 1 个月内办理。退款金额将在扣除行政费后,以电邮通知及电子支票方式退回予原付款人/公司。恕不接受现金退款。
三、电子通讯条款
电子通知: 客户同意与本公司之沟通可透过电子方式进行。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、或网站公告向客户发送账单、发票、交易通知及其他服务相关讯息,该等电子通知具有与纸本同等之效力。
联络资讯: 客户应提供正确之电子邮件及手机号码,并定期检查收件箱及网站公告,以接收来自本公司的重要讯息。若客户未能接收或阅读任何电子通知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电子通知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,客户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。
四、网站使用条款
1. 本网站所有内容,包括商标、图片、设计、文件、介面及资讯均属本公司或其授权方所有。
2. 未经书面同意,不得转载、修改、重用、复制或作任何商业用途。
3. 客户不得在网站进行不当行为,包括提交虚假资料、干扰系统、植入恶意程式。
4. 本公司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网站服务,而无需事先通知或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私隐政策
1. 本公司会收集客户个人资料(如姓名、联络方式、付款纪录、业务资料等)以用于服务确认、法定申报、客户支援及推广活动。
2. 客户资料仅用于内部用途,不会出售或转让予第三方,除非:
– 法律或政府部门要求;
– 客户明确同意;
– 执行或保护合法权益。
3. 所有资料将依香港特别行政区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处理,并保存在受保护的系统中。
六、风险披露与责任限制
1. 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务,均以现有专业知识及条件下尽力完成,不保证任何商业结果、税务效益或第三方机构之审批结果。
2. 因使用服务、网站或其内容而引致的任何直接、间接、附带或衍生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3. 因客户延误提供资料而导致的罚款或法律后果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4. 若因本公司过失导致损失,赔偿责任最高金额不超过该项服务已收取之费用总额。
七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本条款及一切交易,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。如有争议,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者,应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具管辖权法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