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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小知識
【董事與股東的分別】開公司必看:職權地位大不同!

 

開公司除了構思品牌概念亦要選好話事人,董事和股東都是經常現身的人物。那究竟兩者有甚麼分別?本文將分別簡述他們的權利與責任,讓創業做生意的你搞清董事及股東的身份和職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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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是甚麼?

股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擁有人,會為公司提供資金、資源和技術換取股份,所以也是公司投資者。根據香港法例,每間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須有最少一名股東。不少公司創辦人也是公司的主要股東,藉此取得大多的公司擁有權。

股東亦稱為股票持有人,每張股票都是股權證明書,讓身為投資者的股東能換取股息。開有限公司初期亦要決定好股東間的股份比例、發行股數和金額,往後亦有機會進行股份轉讓。

 

誰能成為股東?

所有年滿十八歲人士,包括外國人都可出任股東;股東可同時擔任董事。


股東的權利

股東雖然是公司的持有人,但主要職責並非管理公司的日常營運和發展方向。股東有權獲取分紅、更改註冊股本、更改公司名稱、修改公司章程、出席公司周年會議和特別股東大會、提出召開股東大會、於股東大會投票、委任或辭退董事。

除此,若公司解散後支付了一切費用,股東有權獲得剩下的資產。股東亦可要求查閱財務報表、董事及審計報告,追蹤公司的最新情況。

 

股東的責任

由於有限公司擁有獨立法人地位,所以股東所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,股東只需對其支付的股份金額負責,而公司債務則是公司本身的責任,債權人無權向股東追債。


董事是甚麼?

董事是公司的高級管理層及營運者,有權為公司的發展方針及日常事務做決定。董事人選可由股東投票選出,不少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都同時出任董事職務。若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該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一職。另外,按香港公司法規定,所有香港有限公司須有至少有一名董事和股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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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能成為董事?

根據香港公司條例,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委任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出任董事職務,但當中必須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擔任董事。公司董事必須年滿18歲,並無任何國籍規限。至於擔保有限公司則不能讓法人團體出任董事,須委任兩名董事,而所有董事均須為自然人。

 

 

董事的責任

董事享有管理公司營運方向的權利,但也要遵從公司註冊處指引下的董事責任原則:

  • 有責任真誠地以公司的整體利益為前提行事
  • 有責任為公司成員的整體利益並為適當目的使用權力
  • 有責任不轉授權力 ( 經正式授權者除外 ),並有責任作出獨立判斷
  • 有責任以應有的謹慎、技巧及努力行事
  • 有責任避免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
  • 有責任不進行有利益關係的交易,但符合法律規定者除外
  • 有責任不利用董事職位謀取利益
  • 有責任不將公司的財產或資料作未經授權的用途
  • 有責任不接受第三者因該董事的職位而給予該董事的個人利益
  • 有責任遵守公司的章程及決議
  • 備存妥善會計紀錄的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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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與董事之間的關係

《公司條例》與公司章程賦予董事管理公司事務的權利,在業務的實際運作上比股東有更高參與度,但股東可以透過特別決議和更改公司章程來約束董事權力,包括罷免及委任董事。不過,董事任期未完結前,股東都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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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

總括而言,股東就是公司的持有人和投資者,有權獲發紅利和控制董事人選,亦無需為公司負上無限責任;董事則有份監管公司的日常營運,同時要嚴格服從《公司條例》的守則,否則可被檢控及被判處失責罰款。

成立公司必定要處理股東股權分佈及董事委任等事項,開業後亦有可能出現股份轉讓和轉董事的情況,當中涉及的文件手續令不少創業朋友都大感煩惱。OneStart壹達商務中心了解創業初哥面對的問題,提供各類開公司虛擬/服務式辦公室出租服務之餘,還有公司秘書會計服務,代你辦妥一切申請文件減少負擔!立即致電 3575 6888,或 WhatsApp 壹達商務顧問了解更多!